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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常成“杨白劳” 不发工资理由五花八门
相关专题: 面试宝典  发布时间:2013-07-24
资讯导读: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的劳动关系前,首先会进行试用。当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薪酬或工作环境不满意,在试用期提出辞职时,用人单位却经常找出各种理由扣发甚至不发工资。近段时间以来,有关试用期的薪酬问题成了一个投诉焦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没做交接、没带来效益等理由不发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的劳动关系前,首先会进行试用。当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薪酬或工作环境不满意,在试用期提出辞职时,用人单位却经常找出各种理由扣发甚至不发工资。近段时间以来,有关试用期的薪酬问题成了一个投诉焦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没做交接、没带来效益等理由不发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求职者:

  试用期辞职常成“杨白劳”

今年5月份,谭先生应聘到南宁市科瑞达商贸有限公司试用,后来感觉到该单位的工作环境并不适合自己,于是在6月18日提出辞职。谭先生说,辞职时他不仅写了书面的辞职报告,还按公司要求将一些客户的电话和该收的货款等跟公司另一工作人员作了交接。离开时有关负责人承诺会发放5月份的提成和6月份的工资,但到了7月份,他多次打电话向公司询问,提成和工资的事仍一直没有下文。

黄女士也有过这样的遭遇。今年4月,她应聘到南宁市一英语培训学校做老师。在工作了十多天后,她觉得该培训学校并不适合自己,便向用人单位提出了辞职,但学校负责人扣下她的工资一直不给。

有同样经历的还有陈先生。今年5月初,他到南宁一商贸有限公司试用了十多天后提出辞职,可公司至今没有发放这十多天的工资,他多次追讨未果。

  用人单位:

  不发工资理由五花八门

7月18日,南国早报记者就谭先生的工资问题,联系了南宁市科瑞达商贸有限公司一姓仲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谭先生说走就走了,并没按公司的要求做好交接,而且之前还有货款没收回来,部门经理让他去公司面谈,对方却说在外地出差,一直不露面,所以没办法给对方发工资。

其他几家单位不发工资的原因五花八门。培训学校说,员工上班期间不认真工作,很懒散,而且没做满一个月,不发工资是为了让员工长记性。陈先生所在商贸公司则称,陈先生上班期间一直在培训,并没给公司带来什么效益,公司没办法给对方发工资。

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埋怨说,现在的求职者“沉不下去”、“很难伺候”。特别是一些门槛不高、比较辛苦的工作,员工流动性很大。用人单位花钱请人培训新员工,他们刚上手就辞职离开了,用人单位也很“受伤”,不知道在用工过程中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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