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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档案局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值班员)公告 9月28日至30日报名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3-09-16
资讯导读: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档案局拟公开招聘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档案局拟公开招聘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档案局、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为广州市政府直属单位。广州市档案局主管全市档案事业,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广州市国家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广州市各个历史时期党、政及其他有关单位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并为机关、团体、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位于广州大学城,占地面积75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新馆工程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正在建设。 (二)招聘岗位 值班员,负责局(馆)总监控室24小时轮流值班(含节假日)。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需夜间单独值班); (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材料(奖励、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用A4规格纸张),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广州市档案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并提交。 (二)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广州大学城西五路33号广州市档案局5楼A501室。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持有新、旧两个身份证的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同时报名。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后在中国广州档案网()上公布。 (二)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均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四)笔试开考比例不少于1:3,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体检、考核 (一)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人社局官网及广州档案网上同时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依据广州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编办[2011]52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文),本次招聘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按照《劳动法》规定购买相应社保。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我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五年劳动合同。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在职的应聘人员应取得所在单位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茂元,咨询电话:020-31050917) 广州市档案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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