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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内蒙古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3-10-18
资讯导读: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经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经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旗教育系统40人;旗卫生系统27人;旗农牧系统4人;旗环保局3人;旗旅游局2人;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人;巴彦托海镇政府1人;大雁镇政府8人;红花尔基镇政府5人;伊敏苏木人民政府6人;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5人。 二、招聘条件 每个岗位在符合《2013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及职位需求表》中规定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民族及户籍等相关要求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日至1978年10月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日至1973年10月1日期间出生)。根据职位需求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2013年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及职位需求表》;在鄂温克旗服务的六项服务人员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只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服务人员); 4、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必备身体条件; 5、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幼师岗位。 6、2002年以前入学普通全日制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师岗位,年龄不限、专业不限。 7、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考生户籍不在鄂温克旗或2013年1月1日后落户的,但具备以下条件的也可报考: 父母(夫妻)其中一方在鄂温克旗工作或者其中一方户籍在鄂温克旗的子女或夫妻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在鄂温克旗工作一方的单位证明(在企业工作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2)能证明报考人员与在鄂温克旗工作(户籍)的父亲或母亲之间关系的户口本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3)夫妻一方户籍在鄂温克旗或在鄂温克旗工作的,需提供结婚登记证和一方在鄂温克旗工作(户籍)的证明(在企业工作的必须同时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详情请登录鄂温克旗政务网()。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期间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考生须填写《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职业资格证及户籍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照4张。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70-8819317     鄂温克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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