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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杰出人才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2-08-28
资讯导读:西安外国语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杰出人才

学校简介 

西安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实现了由单科外语院校向突出外语教育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为特色,以人文学科为主体,社会学科、管理学科和理学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外国语大学的转变,成为西部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为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杰出人才。 

西安外国语大学辅导员招聘

因工作需要,西安外国语大学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名,系人事代理形式。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德育工作规律,具有基层学生工作经验;

(三)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具有创新精神;

(四)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应为班长、团支书;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或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

二、必备条件

(一)应聘者须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截至发布之日);

(三)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口齿伶俐,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担任辅导员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思维敏锐,行为严谨,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请有志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且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即日起登陆人事处网页,点击“招聘网投入口”(  ),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同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须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盖章);

2、曾任相关学生干部证明(须曾所在党总支或团委加盖公章);

3、任学生干部期间的鉴定(须曾所在党总支或团委加盖公章);

4、最高学位的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选留人员的待遇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外大人[2012]13号)执行,热忱欢迎广大青年投身我校辅导员工作。

地 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1号

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3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19339

电子邮箱:

招聘学科  

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印地语、泰语、波斯语、土耳其语等语种专业及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艺术学等领域的相关学科。 

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1、教育部“长江学者”

岗位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5周岁以下;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申请人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5)特聘教授在聘期内须全职在本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讲座教授保证每年能在本校工作2个月以上。

岗位待遇:

1)特聘教授聘期为5年,聘期内享受每年20万元人民币奖金,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讲座教授聘期为3年,聘期内享受每月3万元人民币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学校为聘任的专家提供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并提供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和办公室用房、配备科研助手;

3)学校为来校工作但人事关系未进入我校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由学校提供住房一套供其受聘期间租用;为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学校提供校内集资住房一套,按学校政策购置,另根据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旗帜性”学科带头人发放引进才人费用;

4)解决人事关系进入我校的特聘教授的配偶工作。

2、外专“千人计划”专家

岗位条件:

1)申请人为非华裔外国专家,一般应具博士学位,年龄为不超过65岁;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 9个月。

岗位待遇:

1)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千人计划”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学校将视情况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所引进专家的工作生活条件;

2)学校为聘任的专家提供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并提供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和办公室用房、配备科研助手;

3)学校在聘期内为所引进专家提供校内外籍专家公寓房一套。

3、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岗位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全职项目和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项目引进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全职项目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我校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全职项目国内引进人才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我校工作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青年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全职到学校工作;

3)全职和短期项目引进人才须为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同时为近5年在国际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青年项目引进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相关待遇:

1)全职项目引进人才享受陕西省的一次性补助100万,短期和青年项目引进人才享受陕西省的一次性补助30万。学校将视情况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2)学校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为人事关系调入学校的“百人计划”引进人才提供校内集资住房一套,按学校政策购置,另提供10-21万元人民币的人才引进费用;

3)解决人事关系进入我校的特聘专家的配偶工作

4、2012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岗位:见西安外国语大学网页“师资队伍——→人才招聘”页面)

岗位条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有海外留学背景优先。

相关待遇:

1)学校根据所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提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14-21万引进人才费、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12-13万引进人才费、博士毕业生10-11万引进人才费;

2)引进高层次人才按学校相关政策提供住房一套,按校内政策购买;暂未分配住房者,提供租房补贴700-1100元/月; 

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郭杜教育产业开发区 西安外国语大学人事处 
邮  编:710128
联系人:王仁锋、吴敏
电  话:029-85319340
邮  箱:

来源:英才网   编辑:fengze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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