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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宣城市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3-03-26
资讯导读:为做好2013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实际,

为做好2013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3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9名、管理岗位1名(具体见《2013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3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引进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信息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宣州区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宣城市叠嶂中路8号,联系电话:0563-3025555)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于面试一周前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公告,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3年宣州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考察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递补人员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复印件、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引进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63-302555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举报中心0563-3023465

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563-3023256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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