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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9月4日至6日报名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3-09-02
资讯导读: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放宽的详见附件1;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满3年以上(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3年9月4日0时—2013年9月6日24时。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报名不足1:3比例的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9月7日0时--9月9日24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9月10日0时--9月11日18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温州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缴费 现场缴费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缴费地点:乐清市人才市场(新世纪大酒店对面,市区乐怡路乐怡大厦旁物价局三楼) 现场缴费须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报名所需的资格证书、自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人才网上公布。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fengze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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