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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3-05-29
资讯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社会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会工作者,从事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社会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会工作者,从事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区服务工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优先聘用社会工作、法学、社会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毕业的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良好的写作水平和沟通表达能力。
(六)广州市越秀区的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的现职人员,同时已具有三年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基层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基层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工作表现优秀的,年龄可宽限至33周岁(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学历条件可宽限至大专。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携资料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7日,9:00—11:00,14:00—17:00;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水荫路33号黄花岗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位于黄花车辆检测站,水荫幼儿园附近)
(四)联系方式:020-87680816
(五)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需填写提交《越秀区黄花岗街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及《考生承诺书》(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承诺书》)。
2.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本人持《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应届毕业生(2013年毕业生)未有毕业证学位证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符合招聘条件(六)的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现职工作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街道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请参照附件2。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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