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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考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公告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3-06-18
资讯导读: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拟招考一批聘用制书记员充实到审判业务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拟招考一批聘用制书记员充实到审判业务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员名额 招考聘用制书记员25名,实行合同管理。 二、招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法院书记员岗位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履行书记员职责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招考人员范围 参加2013年湖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人选。 四、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考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21日—28日,在市法院政治部人事处报名,按照报考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①2013年度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明;④2013年度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证明。 3、笔试考试。以参加湖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为准。 4、计算机录入技能考试。 5、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名单。按照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50%加上计算机录入考评成绩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名单。 6、组织考察政审。 7、组织体检。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8、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书记员经过岗前培训后,分配到业务部门从事书记员工作,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招考办公室设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联系人:贺子敏 联系电话:65686961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3年6月14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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