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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台州市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9月11日至12日报名
相关专题: 各地招聘  发布时间:2013-09-02
资讯导读: 根据本区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2013年黄岩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本区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2013年黄岩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详见《2013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黄岩区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 黄岩人才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之后出生)。 5、具有黄岩区常住户口的人员和黄岩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黄岩区常住户口)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相应户籍范围或生源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任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9、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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