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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上下班被称异类 6成人被加班
相关专题: 职场资讯  发布时间:2012-07-23
资讯导读:按时上下班被公司劝退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被公司开除,领导的理由是:按时上下班,没有奉献精神。入职一个多月,每天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按时上下班被公司劝退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被公司开除,领导的理由是:按时上下班,没有奉献精神。入职一个多月,每天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纰漏生产事故,唯一就是每天准时上下班:9:00上班,18:00下班。结果前天领导找我谈话,说工作态度有问题,不敬业太懒散。不符合公司企业文化,让我主动离职。”

此帖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纷纷称“‘员工无私奉献’等已成为一些单位反复鼓吹的企业文化,谁敢提出异议马上就成了没有奉献精神,再这样下去,免费加班成了模范,按时上下班成了异类。”不少网友戏称平时是在“用生命加班,挣加班费当医疗费。”

据悉,把加班作为一种文化来推崇的企业屡见不鲜,虽然很多企业不会将不加班的员工开除,但他们所在的职场环境却是推崇以“早到晚走”来体现“爱岗敬业”的,多数人通过这种表现来获得领导好感。

 六成职场人自愿被加班

据《2012年度中国职场人平衡指数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职场人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66个小时,有30.3%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六成人是自愿加班。另一项来自Kelly调查公司的中国加班城市排行榜中,武汉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杭州、西安。

频繁加班,虽然多因“人在职场身不由己”,但也不乏为了生活而自愿加班者。周俊是知名电器制造公司的一名基层操作工,加班是他主动要求的,因为加班一小时,可挣奖金20元。“我们的基本工资只有1180元,其余的全靠奖金,主要也就是加班费,我最长的工作时间是一天16个小时,基本上人已经麻木了。”

据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一线操作工的工资相当一部分来自加班工资。而办公室白领中,加班则更多是因为企业竞争激烈,不加班拿不出好的工作业绩。

“因为行业竞争激烈,加班是很正常的,企业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某私营企业的一位老板曾表示,连他自己都很少晚上10点以前下班,员工自然也没有理由例外。

超时加班自愿也属违法

对于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相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月可以加班的最长时间是36小时。假如企业总强迫员工加班,那么员工可以向工会组织或劳动仲裁机构反映。

部分外企已成为员工被加班重灾区,员工往往敢怒不敢言。部分企业为了逃避加班费机关算尽,如不设考勤记录,约定加班时间等。要打破“加班风潮”,需要在法律上对加班行为予以细致规范,劳动监察部门应探索从“有举报再介入”转变为主动介入,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联英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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