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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公告
相关专题: 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2-12-18
资讯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宁缺毋滥,确保急需,加强应用,提高质量”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才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对人才招聘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 四、相关待遇 入省编制。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我校人才招聘实行校人才领导组统一领导,人事处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请应聘毕业生按照公布联系方式,将个人简历(含毕业生推荐表、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邮递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各一份。由于人事处邮箱容量有限,投递人事处简历最好以快递方式(“EMS"可直接快递到校内,其他方式需中转),地址为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人事处,邮编:230601,并在简历封面注明“应聘院(系部),学科专业方向”的字样。) 2、资格审查,初选。(用人单位填写《合肥师范学院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初选)情况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提前三个工作日在人事处网页和用人单位网页同时发布考核时间和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考核考察。 ①专业技术人员(含其他专技)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会同校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且院(系)纪检委员参加。 ②辅导员招聘工作由校纪委、人事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联合考核。 ③文学院和数学系实验教师招聘工作由实验实训中心牵头,会同人事处、校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和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 4、用人单位将《人才招聘审批表》(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并附毕业生详细简历(包括科研和获奖情况的复印件)报人事处审核汇总。(①《人才招聘审批表》,包含思想政治考核情况、教学考核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②毕业生详细简历的相关原件须经院(系部)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加盖院系公章。) 5、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审议意见。 6、校党委审定、批准。 7、体检。(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在用人单位和人事处网页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和陪同相关应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8、公示。 9、签订协议。 10、呈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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