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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相关专题: 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2-12-31
资讯导读: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教学科研、实验教学、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和编辑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教学科研、实验教学、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和编辑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四川教育网[,下同]和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理工大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

成都理工大学是以地质、能源、资源环境、基础工程、电子信息等学科为优势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批权。校本部现有在校本、专科生28000余人,在校博硕士研究生37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有教授(级)210人,副教授(级)45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9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9人,四川省教学名师7人;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学校校园占地2745亩,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亿元。 学校现设16个教学学院、1个沉积地质研究院和1个地质调查研究院。设有7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专业硕士学位招生领域),学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哲、农、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5个省级重点学科。有8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1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科专业”和“其他要求”一致(若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并取得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成都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9∶00-2013年1月13日18∶00。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考生。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成都理工大学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认定所需材料和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通过报名系统告知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缴费: 1、现场缴费:2013年1月18日、19日8:30-17:30,到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缴费。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办公楼317房间,联系电话:028-84078920。 2、银行汇款:从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之日至2013年1月19日17:30止(以银行汇款凭据时间为准),可向下列指定帐户汇款,请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考岗位代码。 开户单位:成都理工大学 帐号:440222800900880038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沙河支行理工大学分理处 汇款成功后,于2013年1月19日18:00前,将银行汇款凭据传真至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传真号:028-84078792,用于报名资格确认。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或虽缴费但未按要求提供汇款凭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完成缴费并提供缴费凭据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理工大学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13年1月2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四)退费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22日8:30至16:00,凭缴费凭据到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办公楼317房间)办理退费的相关手续;或电话联系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办理相关退费手续,联系电话:028-84078920。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1月22日8:30至2013年1月26日9:00前登录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编辑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详见《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附件3)。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岗位笔试范围包括2011年9月以来的时事政治、形势政策、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等方面。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簿)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笔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1月2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 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29日17:00前电话申请查分(电话:028-84078920),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1月26日当天14:00~17:00将材料交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办公楼317房间,联系电话:028-84078920)。材料不齐,非原件或逾期不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7〕45号)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人选确定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某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该岗位的面试比例,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近期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①-④项为必备材料(报考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各岗位的还包括第⑤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21∶00前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方式和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岗位、编辑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性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抽答必答题和回答考官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重点从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就业、重大时事政治、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及岗位技能等方面的能力。专业试讲的范围详见附件3参考教材。专业试讲章节在面试当天现场随机抽取产生。专业答辩在专业试讲结束后,由专业考核考官向考生随机提问,考生进行现场答辩。专业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业答辩时间为10分钟。 (3)编辑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抽答必答题和回答考官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计算原则详见本公告“考试成绩计算原则”部分。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13年3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成都理工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确认。对因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理工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及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3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成都理工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所报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成都理工大学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理工大学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84078920(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028-84077934(成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处) 附件: 1.《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成都理工大学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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