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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教师方案
相关专题: 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3-04-15
资讯导读: 福建省福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中心省份。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建校已105周年,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现有外语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福建省唯一的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主办的《外国语言文学》是福建省唯一公开发行的外语类期刊。

福建省福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中心省份。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建校已105周年,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现有外语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福建省唯一的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主办的《外国语言文学》是福建省唯一公开发行的外语类期刊。学院现有教职工204人,其中专任教师179人,高级职称教师和博士占50%以上。因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教师,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合格(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方向 其他条件 备注
西班牙语教师 3 西班牙语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硕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③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④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2、以上年龄要求均截止至当年1月1日,如要求年龄在30周岁,则为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依此类推。 3、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葡萄牙语教师 3 葡萄牙语

二、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等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材料提交。请于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26日下午3点(15: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应聘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教师+姓名”: ①《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历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扫描件); ④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无职称可不用提交); ⑤学术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⑥个人简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资格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将对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网公布。 三、考试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核。笔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如实提供岗位所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未能如实提供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笔试。 3、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对参加笔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总分)。 (1)笔试:分值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分值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弃权者,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4、根据综合总分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无异议,学校向省公务员局报送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6、试用期。硕士学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招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招聘网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网公布,请及时浏览。 3、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4、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036,邮箱:。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4月11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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